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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宣州区教体局2014年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最后更新:2015-04-27 浏览:3564次

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为有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巩固提高广大师生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扎实推进城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我区教体系统顺利实现创建目标,根据区两办《宣州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区)实施方案》(宣区办发[2014]44号)和市教体局《关于教体系统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教法安[2014]34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教体局、区创卫办创建城(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努力提高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学校卫生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1
、营造良好创卫氛围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校园广播、致家长一封信等载体,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创卫知识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师生了解创卫、积极参与创卫,提高师生创卫知识知晓率;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将创卫工作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长积极参与到创卫中来,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做好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各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卫生知识与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教师"四落实",卫生与健康教育知识测试每学期不少于一次,使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同时将个人卫生习惯教育、环境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讲座。
各托幼机构、小学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3
、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校及托幼机构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按照要求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有专(兼)卫生技术人员,切实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暴发和流行。
4
、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市级"卫生学校"的标准和条件,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要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校园卫生大扫除,检查宿舍、教室、厕所和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坚持做到"日清扫、周检查、月评比"。教育学生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等文明行为,保持教室、宿舍、厕所等校园环境清洁。配合社区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时更换防鼠防蚊蝇破损设施。
5
、规范食堂食品卫生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学校超市(小卖部)的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合格证,确保持证率达100%。要按照规定,每年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根据《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检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加工程序,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杜绝校园内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加速创卫工作进度
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各项准备工作5月底前完成,各中小校、幼儿园要细化、量化创卫工作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定出时间表和进度表。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创卫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自查创卫进展情况,做到边干边查,边检查边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创卫工作任务,迎接省专家组随时暗访评估。
2
、完善卫生与健康教育档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条理清晰、逻辑合理、数据统一、分类有序"的要求,认真做好创卫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软件资料目录附后)。收集完成后,要按年度分类编目归档,做到专柜储存、专人管理。
四、加强督查
区教体局将分派5个创卫工作督查组(具体分工附后),采取普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对创建工作不负责任,影响全市(区)创建成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