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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政策变化多皖版高考政策明年确定
最后更新:2014-12-23 浏览:3546次

12月16日,教育部正式下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大新高考配套文件。据悉,安徽省将根据这两个文件制定具体办法,皖版政策须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皖版方案

明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牵动着全社会的关注目光。安徽省的具体方案会在什么时候出台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省(区、市)的具体办法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也就是说,“皖版”方案最迟将于明年8月份形成,并上报教育部。但报教育部备案,是不是就一定会对外公布,暂时还不能确定。

有专业人士推测,皖版方案即使明年公布,暂时可能也不会实施。“因为根据教育部的方案,其中很多内容都是跟高考改革录取挂钩的,而现在安徽省正在读高一的学生,2017年参加高考时,将按照现行的模式来录取,也就是不会过多地涉及改革,所以这些学生可能跟这两个改革文件直接关系不大。新的‘考试意见’与‘评价意见’可能会从下一届高一才开始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

变化一:“一次”或变“三次”

“考试意见”提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这跟安徽省现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本一致。

相差比较大的可能就是考试时间。新政提出:“学校要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根据这个要求,高一、高二、高三各个年级都可参加考试;而目前的考试则统一集中在高二结束。

合肥一中副校长封安保分析说,这个变化还是比较大的,特别是高一就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这种做法跟欧美一些国家比较像,就是门门清。”高二上的物理其实都是选修内容,将来如果按照新办法,高一结束其实就可考试了。

变化二:成绩以两种形式呈现

根据新政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将出现的最大变化可能就是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了。目前安徽省学业水平考试以等级来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级为不合格,可进行补考。

今后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将分为两类: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为A、B、C、D、E。E等级为不合格。

今后高考改革的方向是,语数外统一考试,直接计入高考成绩;其他科目则由高校与学生共同决定,从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选择3门计入高考成绩。

变化三:同一科目可两次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的另一个变化就是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新政提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此次还提出了“选考”的办法,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将是成绩计入高考录取的科目。

变化四:或变“全省统一”认定

新政特别提到,“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统一阅卷(考核)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

安徽省目前学业水平考试是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但在阅卷及等级划分上,基本上是以地市为单位在进行。“这个宽严度就不一样。”相关人士分析说,将来学业水平考试的地位将大大提升,等级认定很可能将变成全省统一。

-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参加活动要记次数

此次新政明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此次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明确了评价的具体内容,让评价工作更有操作性。

合肥七中苏卫兵老师分析说,安徽省此前的综合素质评价一直缺乏特别刚性的要求。此次“评价意见”就非常具体,比如在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面,就提出如果学生参与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必须写清楚次数、持续时间等。“社会实践”的评价,也要有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具体材料。

评价程序:重要材料公示审核

将来高考录取时,将更加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如果纳入了高招录取,如何确保这一评价公平、公正?

很多老师都坦言,目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都比较宽泛。“评价方案”提出,为保证公平公正,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材料使用:作为招生录取参考

学生的这些评价材料最终如何来使用呢?新政提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

同时,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明年起高考取消奥赛等6项加分

12月1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教育部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

本轮改革对高考加分做出了“减法”。记者注意到,2014年,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其中鼓励类6项,扶持类5项。此轮改革关于加分政策的调整中,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类鼓励类加分项目。而对于2015年前获得相关项目证书、证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以上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于仍保留学生加分资格的省份,加分不得超过5分。据了解,目前各省市加分分值从5分至20分不等。

6类奖项不再加分

1.在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5.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

6.高中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5类考生仍可加分

1.烈士子女

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自主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教务处盛吾)